关于石家庄市曲寨水泥有限公司
4000吨/天熟料水泥生产线带纯低温余热发电
项目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
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
石家庄市曲寨水泥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石家庄市曲寨水泥有限公司4000吨/天熟料水泥生产线带纯低温余热发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请示》及附送的《石家庄市曲寨水泥有限公司4000吨/天熟料水泥生产线带纯低温余热发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以下简称《验收报告》)等材料收悉。我厅会同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石家庄市鹿泉区环境保护局对该工程进行了现场核查。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的基本情况
石家庄市曲寨水泥有限公司位于石家庄市鹿泉区九里山建材工业区内,公司现有的两条水泥熟料生产线、五岔口水泥灰岩矿开采整合项目及其配套工程均履行了相关环保手续。本次4000t/d
熟料水泥生产线带纯低温余热发电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原燃料储存区、原料配料站、原料粉磨系统、烧成系统、熟料储存、水泥配料站、水泥包装及成品库等,同时配套建设废气治理、噪声治理等环保工程,依托现有供电、给排水及废水治理设施。工程生产规模为年产熟料120万吨,水泥155万吨,其中32.5矿渣硅酸盐水泥46.5万吨/年、425普通硅酸盐水泥108.5万吨/年。工程实际总投资57562万元,环保投资6980万元。
2009年1月20日,我厅以冀环评〔2009〕29号文批复了《鹿泉市曲寨水泥有限公司4000吨/天熟料水泥生产线带纯低温余热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4年11月19日企业进行了变更名称的核准。2010年4月项目开工建设,我厅和石家庄市鹿泉区环保局分别于2014年11月18日和2017年11月20日就该项目主体工程配套的环保设施未经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企业已经按相关要求取得排污许可证。
二、工程变动有关情况
1.工程在储库设置上将露天原煤堆场变为原煤储库;将石膏堆棚(水泥用)变为石膏粉库Ⅰ,同时新建1座24×135米石膏粉库Ⅱ(水泥用);1个熟料Φ12×25米圆库变为Φ8×18米圆库Ⅰ;新建1座16×85米石子库Ⅱ(水泥用);Φ12×22米干粉煤灰圆库(水泥用)变为Φ5×15米干粉煤灰圆库Ⅱ(水泥用)和Φ8×18米干粉煤灰(水泥用)圆库Ⅱ;4个Φ15x45米水泥圆库变为4个Φ20x25米水泥圆库Ⅱ。
2.较原环评批复对全厂物料输送皮带、原(燃)料堆场、破碎投料口等采取了封闭措施,新增袋式除尘器29台,环保投资由1760万元变为6980万元,占总投资的3.4%变为12.12%。
上述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及运行效果
1.建设单位选用低噪声设备,对破碎机、水泥磨、煤磨、罗茨风机等高噪声设备采取了基础减振、加设消声器等隔声降噪措施,同时通过厂房隔声降噪后,根据河北润峰环境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验收监测报告》结果,企业正常生产期间,主厂区厂界、2号水泥磨厂界各监测点及小刘庄村、山前村敏感点监测值满足现行的《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2.收尘器收集的粉尘和窑灰全部回用于生产中;生活垃圾收集以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工程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基本落实到位,固体废物得到了妥善处置。
四、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该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基本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经研究,我厅同意该工程噪声和固体废物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
你公司应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对该工程其它环境保护设施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主体工程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工程正式投入运营后应重点做好如下工作:定期开展环境风险评估,进一步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强化与地方管理部门的应急联动,提高应对突发性环境事件的能力,确保环境风险可控。做好各项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请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石家庄市鹿泉区环境保护局做好该工程运营期的日常环境监管。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201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