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防治污染,保护环境,保障公众健康,我部决定修订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在前期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改完善形成二次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现就二次征求意见稿征求你单位意见,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19年12月15日前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意见反馈我部,逾期未反馈的将视为无意见。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可登陆我部网站(//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联系人: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张俊、张龙
  电话:(010)66556293
  传真:(010)66103202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邮编:100035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9年11月12日
  (此件社会公开)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1.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2.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4.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
  5.应急管理部办公厅
  6.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 
  7.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8.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9.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10.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
  11.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12.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13.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 
  14.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15.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 
  16.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 
  17.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18.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19.中国物资再生协会
  20.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21.巴塞尔公约亚太区域中心
  22.国家环境保护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天津)中心
  23.国家环境保护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重庆)中心
  (部内征求综合司、法规司、科财司、水司、大气司、土壤司、环评司、监测司、执法局、应急中心意见)